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3-14

 

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24年3月9日,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沧州市组织召开了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4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公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泊头市王武庄乡后河村村北;线路全线位于泊头市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

变电站:新建2×50MVA主变,占用1#、2#主变位置。

新建线路:新建T接交河东光北110kV线路工程:全长10.122km,其中:双回路塔单侧挂线10.055km,地下电缆0.067km;泊头西-后河110kV线路工程:全长31.895km,其中:双回路塔架空2×9.471km,单回架空12.253km,地下电缆2×0.350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6月28日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于2021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11月12日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实际总投资6474万元,环保投资1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加强运行维护;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

2.新建容积30m3事故油池,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围环境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各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泊头后河110kV输变电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